一级能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1.企业需上传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当日汇率); 2.企业需上传提交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名: 1.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指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设立的“系统科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技术职称; 2.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与安全防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等; 3.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中自动获取通过中安协技术人员能力验证的编号。原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证书编号为ZAX-JZ XXXXXXXXXXX)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4.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名 经公司任命或授权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技术人员相关要求; 5.凡上传提交技术人员属于中安协要求范围内的职称类或职业资格类证书的,同时上传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证书(包含封面页、照片页及盖章页); 6.退休返聘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退休证(封面、照片页、信息页、社保号页)及与申报单位的返聘协议; 7.能力评价系统中的技术人员证书变更所属单位,需向北安协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现单位的劳务合同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能评机构经与原单位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每人一年内仅限申请一次。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2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两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1.企业需提交至少5项一级规模(100万以上或风险等级为一级风险的)安防项目; 2.安防工程总额2000万元以上, 其中300万元以上的安防项目要有2个; 3.时间段:以企业网络申报最终提交日期往前推两年(同一个安防工程项目只允许一家企业申报使用); 4. 需提供下列业绩资料: 1) 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页(甲乙双方信息)、标的与工程额页、付款方式页、签字盖章页; 2) 设备报价清单:应包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并加盖企业公章; 3) 竣工验收文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明确验收结论,有甲方签字、日期及公章; 4) 系统设计方案:只需在工程额最高的三项工程中选择一个非保密项目的设计方案上传。 5.凡提供工程业绩属于分包项目的,需提供建设方总包合同复印件; 6.企业在网上填报业绩时,需将项目中非安防工程部分的金额扣除。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工商、银行、税务信用无不良记录;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1.公司出具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企业需提交上传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契约,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赁合同租期应在能力评价过程中有效且超过二个月。 (六)建立、保持适宜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企业需上传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证书覆盖范围须明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类似“******(含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不符合中安协能力评价规定; 2.能评机构将在企业上传提交质量体系证书上的查询网站查询证书的有效性及覆盖范围,凡在该网站中查询不到信息的视作无效。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1.企业需上传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2.制度的实施记录(通过OHSMS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认证证书)。 (八)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持续增强顾客满意: 1.企业需上传提交工程项目售后服务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2.制度实施记录; 3.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 (九)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1.企业需上传提交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或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需明确险种和至少近三个月的缴费时段,并加盖企业公章。近三个月缴费时段即:2019年7月提交申请,企业至少需上传提交2019年3月至5月的证明文件。 2.凡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已失效”或“未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的,视企业上传证明文件无效; 3.凡申报技术人员中含退休返聘人员的,需上传提交由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说明中需注明返聘人员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4.凡由“北京市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的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由该中心出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5.凡公司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外埠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及出具一份情况说明,阐述外地缴纳社保的理由并提供社保信息网络核查渠道,无法核查的视为证明无效; 6.凡公司出具证明员工个人自行缴纳社保的,不作为有效证明文件; 7.凡公司出具证明属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员工代缴社保的,需自行提供真实性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合同、人力资源委托服务合同、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单、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网络核查渠道。评审过程中将进行原件核查。 (十)自评报告 1.企业需上传自评报告; 2.企业需上传技术负责人简历,应至少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内容; 3.企业需上传内部管理证明文件,应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文档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证明文件; 4.企业需上传提交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无违规记录证明》,证明中应包含“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5.企业需上传提交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书》,证明中应包含“该单位无违反我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 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6.企业需上传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证明中应包含“该企业在此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7.以上工商、银行、税务部门证明截止日期应为企业最终确认提交申请的前两个月,即2019年7月提交申请,上述诚信证明的截止时间至少开至2019年5月。
二级能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1.企业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当日汇率); 2.企业需上传提交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名: 1.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指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设立的“系统科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技术职称; 2.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与安全防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等; 3.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中自动获取通过中安协技术人员能力验证的编号。原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证书编号为ZAX-JZ XXXXXXXXXXX)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4.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名 经公司任命或授权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技术人员相关要求; 5.凡上传提交技术人员属于中安协要求范围内的职称类或职业资格类证书的,同时上传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证书(包含封面页、照片页及盖章页); 6.退休返聘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退休证(封面、照片页、信息页、社保号页)及与申报单位的返聘协议; 7.能力评价系统中的技术人员证书变更所属单位,需向北安协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现单位的劳务合同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能评机构经与原单位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每人一年内仅限申请一次。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一、二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1200万元(含)以上: 1.企业需提交至少5项一、二级规模(30万以上或风险等级为二级风险的)安防项目; 2.安防工程总额1200万元以上; 3.时间段:以企业网络申报最终提交日期往前推两年(同一个安防工程项目只允许一家企业申报使用); 4.需提供下列业绩资料: 1) 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页(甲乙双方信息)、标的与工程额页、付款方式页、签字盖章页; 2) 设备报价清单:应包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并加盖企业公章; 3) 竣工验收文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明确验收结论,有甲方签字、日期及公章; 4) 系统设计方案:只需在工程额最高的三项工程中选择一个非保密项目的设计方案上传。 5.凡提供工程业绩属于分包项目的,需提供建设方总包合同复印件; 6.企业在网上填报业绩时,需将项目中非安防工程部分的金额扣除。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须无犯罪记录;工商、银行、税务信用无不良记录;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1.公司出具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企业需提交上传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契约,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合同租期应在能力评价过程中有效且超过二个月。 (六)建立、保持适宜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企业需上传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体系证书覆盖范围须明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类似“******(含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不符合中安协能力评价规定; 2.能评机构将在企业上传提交质量体系证书上的查询网站查询证书的有效性及覆盖范围,凡在该网站中查询不到信息的视作无效。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1.企业需上传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2.制度的实施记录(通过OHSMS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认证证书)。 (八)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持续增强顾客满意: 1.企业需上传提交工程项目售后服务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2.制度实施记录; 3.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 (九)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1.企业需上传提交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或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需明确险种和至少近三个月的缴费时段,并加盖企业公章。近三个月缴费时段即:2019年7月提交申请,企业至少需上传提交2019年3月至5月的证明文件。 2.凡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已失效”或“未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的,视企业上传证明文件无效; 3.凡申报技术人员中含退休返聘人员的,需上传提交由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说明中需注明返聘人员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4.凡由“北京市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的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由该中心出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5.凡公司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外埠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及出具一份情况说明,阐述外地缴纳社保的理由并提供社保信息网络核查渠道,无法核查的视为证明无效; 6.凡公司出具证明员工个人自行缴纳社保的,不作为有效证明文件; 7.凡公司出具证明属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员工代缴社保的,需自行提供真实性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合同、人力资源委托服务合同、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单、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网络核查渠道。评审过程中将进行原件核查。 (十)自评报告 1.企业需上传自评报告; 2.企业需上传技术负责人简历,应至少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内容; 3.企业需上传内部管理证明文件,应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文档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证明文件; 4.企业需上传提交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无违规记录证明》,证明中应包含“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5.企业需上传提交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书》,证明中应包含“该单位无违反我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 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6.企业需上传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证明中应包含“该企业在此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7.以上工商、银行、税务部门证明截止日期应为企业最终确认提交申请的前两个月,即2019年7月提交申请,上述诚信证明的截止时间至少开至2019年5月。
三级能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1.企业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当日汇率); 2.企业需上传提交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1.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指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设立的“系统科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技术职称; 2.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与安全防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等; 3.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中自动获取通过中安协技术人员能力验证的编号。原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证书编号为ZAX-JZ XXXXXXXXXXX)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4.凡上传提交技术人员属于中安协要求范围内的职称类或职业资格类证书的,同时上传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证书(包含封面页、照片页及盖章页); 5.退休返聘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退休证(封面、照片页、信息页、社保号页)及与申报单位的返聘协议; 6.能力评价系统中的技术人员证书变更所属单位,需向北安协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现单位的劳务合同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能评机构经与原单位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每人一年内仅限申请一次。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经验收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上: 1.企业需提交1项或多项安防项目,安防工程总额50万元以上; 2.时间段:以企业网络申报最终提交日期往前推两年(同一个安防工程项目只允许一家企业申报使用); 3.需提供下列业绩资料: 1) 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页(甲乙双方信息)、标的与工程额页、付款方式页、签字盖章页; 2) 设备报价清单:应包含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并加盖企业公章; 3) 竣工验收文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明确验收结论,有甲方签字、日期及公章; 4) 系统设计方案:只需在工程额最高的三项工程中选择一个非保密项目的设计方案上传。 4.凡提供工程业绩属于分包项目的,需提供建设方总包合同复印件; 5.企业在网上填报业绩时,需将项目中非安防工程部分的金额扣除。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须无犯罪记录;工商、银行、税务信用无不良记录;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1.公司出具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企业需提交上传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契约,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租赁合同租期应在能力评价过程中有效且超过二个月。 (六)建立、保持适宜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需上传提交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封面加盖企业公章(通过QMS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认证证书)。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1.企业需上传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2.制度的实施记录(通过OHSMS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认证证书)。 (八)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持续增强顾客满意: 1.企业需上传提交工程项目售后服务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2.制度实施记录; 3.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 (九)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1.企业需上传提交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或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需明确险种和至少近三个月的缴费时段,并加盖企业公章。近三个月缴费时段即:2019年7月提交申请,企业至少需上传提交2019年3月至5月的证明文件。 2.凡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已失效”或“未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的,视企业上传证明文件无效; 3.凡申报技术人员中含退休返聘人员的,需上传提交由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说明中需注明返聘人员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4.凡由“北京市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的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由该中心出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5.凡公司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外埠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及出具一份情况说明,阐述外地缴纳社保的理由并提供社保信息网络核查渠道,无法核查的视为证明无效; 6.凡公司出具证明员工个人自行缴纳社保的,不作为有效证明文件; 7.凡公司出具证明属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员工代缴社保的,需自行提供真实性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合同、人力资源委托服务合同、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单、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网络核查渠道。评审过程中将进行原件核查。 (十)自评报告 1.企业需上传自评报告; 2.企业需上传技术负责人简历,应至少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内容; 3.企业需上传内部管理证明文件,应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文档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证明文件; 4.企业需上传提交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无违规记录证明》,证明中应包含“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5.企业需上传提交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书》,证明中应包含“该单位无违反我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 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6.企业需上传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证明中应包含“该企业在此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等字样,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7.以上工商、银行、税务部门证明截止日期应为企业最终确认提交申请的前两个月,即2019年7月提交申请,上述诚信证明的截止时间至少开至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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